福建三钢销售公司物资销售招标公告--标书编号:ZH201509-02

发布时间:2015-09-14 11:23:03.0    阅读人次:20734次    【打印本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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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钢销售公司物资销售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ZH201509-02
我公司有以下次产品中板1米以上切头产品需要招标销售,请有资质的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后予以报价:
一、本次招标销售产品的质量
冷条次产品、中厚板切头及板边和不合格品钢材是多种材质混合次品钢材,不提供质量证明,请谨慎使用;
余板和非定尺螺纹系合格产品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参与招投标单位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利,投标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领取标书时间
请于2015年9月18日11:00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到三钢销售公司综合科方鸣处领取标书,电话号码0598-8205509
四、看货时间、地点:2015年9月17日16:00在销售公司一楼门口集中,由销售公司业务人员带往现场看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者,请于2015 年9月18日14:45时前,将有效报价标书(报价标书和装标书的信封封口要加盖公章,在信封上注明招标编号)送达销售公司办公室黄慧珠处(电话:0598-8205518)。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人员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报价书的同时收取投标保证金(冷条次产品、中厚板切头及板边收取5万元保证金,非定尺螺纹和中板余材收取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返还投标人。由财务科收退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的时间、地点
1、于2015 年9月18日15:00分在三钢销售公司二楼会议室开标。
2、投标人法人未能参会的必须指派有资质的代表参会,凭我司出具的缴纳投标保证金凭据,进入投标会议室,若有缺席,我司有权认定该单位的本次投标无效。
3、中标人在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我司销售公司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则视同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4、中标人在与我司签订合同时,应按标的物预估价值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货结束后,可以冲抵货款。
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钢内、外网络交易公告平台上发布。
招标单位:福建三钢销售公司
地  址: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邮政编码:365000
联系人:三钢销售公司综合科方鸣           联系电话:0598--8205509
2015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