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三钢炼铁5#高炉改造性中修大型履带吊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钢炼铁5#高炉改造性中修大型履带吊施工工程;
2.3 工期要求:工期约180天,暂定2018年5月20日具备正式使用条件(不含接杆及调试时间),部分天数需要24小时连续作业。具体吊车进场时间、施工期限以甲方(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通知单为准。
2.4 性能要求:
2.4.1该吊车接杆场地:主机放在高炉北出铁场和干法除尘之间的作业场地内,并干法除尘北侧马路进行接杆
2.4.2 该吊车使用工况为主臂54m,副臂42m(塔式工况)。
2.4.3 工作幅度36m处最大起吊重量62吨(不含吊钩、吊具等,下同),工作幅度42m处最大起吊重量45吨;因现场场地受限,不得采用超起工况。
2.4.4现场作业环境狭小,履带吊只能在高炉北出铁场至干法除尘之间的空地上作业,距离约17m。招标人应到现场进行测绘,确保投标的吊车在现场环境中能正常回转等工作。
2.4.5 因现场施工场地狭小,作业区域范围内有重力除尘、干法除尘、高空管道等障碍物,投标方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对现场作业方式和作业环境进行充分了解,并测算吊车在此环境作业能进入现场并达到甲方的吊装要求。未到现场勘查的视为废标。
2.4.6乙方(中标单位)需委派不少于2名有操作证的吊车操作人员供甲方调遣。
2.4.7吊车必须满足上述要求,使用性能良好,报价时需提供吊车接杆方案、吊车吊装方案以及吊车性能参数表。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
4.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免费领取。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0日至3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 5:30时,到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市场科领取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4日09时00分,地点为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三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哲
电 话:15959806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