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防控专栏

内幕交易防控

证监会详解内幕交易典型案例三

发布时间:2011-08-01 07:33:03.0    阅读人次:3915次    【打印本稿

处罚首例过失泄露内幕信息案

  格力电器原董事会秘书况某是一起借壳上市项目的谈判中间人,经常赴目标上市公司所在地出差,有时也在家中通过电话讨论重组事宜,但并未向家人主动透露消息。况某的妻子听到丈夫电话内容后,对借壳上市项目有了一定了解,并将消息告诉给况某的外甥女徐某,建议她买入该公司股票。随后,徐某进行了内幕交易并获利。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案是证监会查处的第一起过失泄露内幕信息和非主动获知、传递内幕信息的案例。况某作为借壳项目的参与人,并未有意泄露内幕信息,然而他也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致使内幕信息泄漏给其妻子,后者又将内幕信息传递给徐某,最终导致了内幕交易。根据证监会的处罚决定,况某因泄露内幕信息受到处罚,其妻因泄露内幕信息并建议他人买卖股票受到处罚,徐某因内幕交易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