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8-10 08:24:36.0 阅读人次:4015次 【打印本稿】
内幕交易规避损失亦属违法
在今年查处的一起内幕交易案中,某上市公司曾预计利润同比增长50%-100%,市场预期较高。公司董事、总经理姜某某在年报编制过程中,获知公司利润增幅为54%,接近区间下限,低于市场预期。在业绩快报公布前2日,姜某某卖出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业绩快报公布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虽然姜某某的交易数量、规避损失金额并不大,但最终还是受到行政处罚。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内幕交易不仅包括在利好信息公开前买入股票等待获利,也包括在利空信息公开前卖出股票规避损失。后者虽然并不常见,但是也需要引起投资者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