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炼铁厂5#高炉矿槽除尘器改造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9 15:37:49.0    阅读人次:12877次    【打印本稿

1. 招标条件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对福建三钢炼铁厂5#高炉矿槽除尘器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内容:炼铁厂5#高炉矿槽除尘器的拆除解体、设计、制造、供货、改造、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使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达标并正常运行等工作。
2.2 工期要求:本项目随5#高炉改造性中修主体工程进度同步施工,根据5#高炉主体工程施工进度,5#高炉矿槽除尘器需在2018年10月31日左右完成改造并投用,承包方应确保5#高炉矿槽除尘器改造与主体工程施工同期竣工并投入试生产。因承包方原因造成5#高炉改造性中修主线工期延期的,每延期一天扣减承包方工程款20000元。
2.3 质量要求:按先后顺序符合与招标方签订的技术要求、行业、地区、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或验收标准。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的设备故障由中标人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除尘器设计、制造、施工等相应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提供高炉除尘器设计、制造、施工的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使用方使用效果证明;
3.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方案;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设备各项指标的要求。
3.7本次招标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 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10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7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总厂办公楼设备动力部领取招标文件。
4.2 外地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提供电子邮箱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9时 00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恒明
电  话:0598-8205098
传  真:0598-8205089
技术咨询联系人:罗南金   1359936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