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11 14:53:50.0 阅读人次:18365次 【打印本稿】
招 标 公 告
货物名称: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烧结厂菱镁石供货
招标编号:NO.菱镁石投标2020-02
日期:2020年11月11日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对烧结厂菱镁石供货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1.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 | 备注 |
1 | 菱镁石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法注册、经营的公司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近三年财务报表材料等需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需提供近2年来同类钢厂正常使用的业绩(提供的相关业绩须附上原来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的采购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与招标人有过合同或其他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禁止列入“信用中国”受惩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法人参加投标。
2.4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招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6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各项技术要求规定。
2.7投标人必须对上述全部货物进行投标并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8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以含税到招标人场地价(含13%增值税)填报货物价格。
2.9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的报价。
2.10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和份数。
2.11同一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1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企管科。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61201040002482,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注明:“NO.菱镁石投标2020-02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 11月18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至17:30,持转账汇款凭证到泉州闽光企业管理科购买招标文件(另:投标者需提供有效开票资料)。
3.4 邮购招标文件的,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与招标人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2日15时00 分,地点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企管科。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地点: 2020年12月02日15:00在泉州闽光 行政楼三楼人资部会议室开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泉州闽光外网(www.sgqzmg.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企业管理科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钢铁工业路58号
邮编:362411
电话:0595-68869033
传真:0595-68869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