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编织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15:52:44.0    阅读人次:11675次    【打印本稿

日期:2017年12月7日
招标编号:LYMG-XS-201708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废旧编织袋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投标外售。
一、投标产品的名称、数量
  名称:废旧编织袋
   数量:40吨左右(以实际库存为准)。
二、领取标书时间。
    请于2017年12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到罗源闽光钢铁有限公司监察室领取标书。联系电话:0591-62575921。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于2017年12月7日前向我司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汇入单位: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罗源支行,账号:35001616807059569999;或者直接递交我司财务部。
2、投标单位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我司在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当天,书面通知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在规定的期限内(5个工作日)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我司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在投标书截标前不参与投标或撤回投标,自收到投标单位书面撤回通知当天,书面通知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在规定的期限内(5个工作日)退还。
5、投标书截标后投标单位撤销投标书的,我司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应于2017年12月7日9时00分前将投标书(密封报价)及保证金的银行回单送达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公司监察室(电话:0591-62575921;传真:0591-26989506),逾期递交的无效。
五、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与我司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中标单位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后,应在有效期内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2017年12月6日前可到罗源闽光看货。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7日上午9:00,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1区
邮编:350600
联系人:林炜
联系电话:18759169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