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钢招待所拆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青山二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拆除面积约362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钢招待所1、2号楼和厨房、餐厅、值班室、车库等部分构筑物拆除以及三钢第三幼儿园厨房拆除。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估4.9万元。
2.5 工期要求:
2.5.1招待所部分拆除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完成时间为2017年5月5日。
2.5.2三钢第三幼儿园厨房拆除时间为2017年7月1日,完成时间为2017年7月7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合格。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社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 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持转账汇款凭证(只接受到银行柜台汇款,不接受电汇或网银转账)到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公司办公室,接收人:汪倩雯。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小汪
电 话:0598-8205012
传 真:0598-82050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分行三钢支行_
账户名称:三钢闽光轧区食堂
账 号:1404051609601032440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