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0-20mm)出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9 11:02:30.0    阅读人次:1926次    【打印本稿

招 标 公 告

货物名称:石灰石(0-20mm)

招标编号:SG202504090013

日期: 2025 0409

福建省三钢资环科技有限公司受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破碎加工产生的石灰石(0-20mm)项目公开招标销售。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1.标的物

1.1标的物及要求:

序号物料描述规格计量单位计量方式数量(吨)
1石灰石0-20mm以明溪矿业厂内过磅为准约30000

1.2 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含13%增值税),报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即“分”。

1.3 产品交货数量:本次招标出售的石灰石(0-20mm)数量暂估为30000吨(以现场实物为准)。

1.4 产品提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1.5 产品交货品质以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场实物为准,投标人不得对品质问题提任何异议。

1.6 交货地点及方式:中标单位派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自提(地点: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料场提货)。

1.7 执行款到发货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投标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发票开具基础信息。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2.3 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获取,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ecsp- iPlatV6-notice.jsp。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4151600分前,登录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报名并缴纳标书费100元,转款时需备注“明溪石灰石标书费”(网址http://ecsp.fjsg.com.cn/ecsp-ui/ecsp-iPlatV6-notice.jsp,若已是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用户,则用登录账号和密码登录后报名,若是新用户,请先在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注册后登录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下载操作手册”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8-8205558)。

4.投标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4151600分。本次投标必须在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系统中报价(网址: http://ecsp.fjsg.com.cn/ecsp-ui/ecsp-iPlatV6-notice.jsp )。投标单位登录福建三钢青松交易平台报价和提交报价文件,逾期视同放弃报价。

5.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各单位最多不超过2人),请于2025414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前往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相关人员带往现场看货,逾期未到者,不予接待。投标人未到现场看货的,视同对现场情况已经了解。

6.保证金

6.1 本次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6000元,转款时备注“明溪石灰石投标保证金”。

6.2 请投标人于 2025 4 15 16 0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送达 张萌初 处(可微信转发,联系电话: 15060507059)。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名字,否则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滞后返还。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3 中标单位与我司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则投标保证金待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7.开标时间:2025415 16 00 分开标。

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8.2中标人未按约定签订合同;

8.3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8.4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8.5 投标人与招标人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或者以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8.6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9.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有权将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或采用其他销售方式。

9.1投标人不足三人或有效投标不足三份;

9.2全部投标报价均低于招标人期望值;

9.3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

10.签订合同

10.1 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明溪县三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石灰石购销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2 中标单位签订石灰石购销合同后,中标单位须安排车辆均衡提货,即保证每日提货量在(300±15%)吨,未按每日提货量完成提货且影响破碎加工正常生产的,给予考核1000元/次,不能因质量、天气、车辆、场地堆放等各种原因停止提货。

自招标人通知中标单位提货之日起,逾期超过3天未提货的,招标人将按1000元/天考核中标单位(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超过七天(含七天)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单位今后参与招标人石灰石各产品的投标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11.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报价法。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青松交易平台(http://ecsp.fjsg.com.cn/ecsp-ui)上发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钢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萌初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文体路6号

邮编:365000

电话:1506050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