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动力厂65MW汽轮发电机组揭大盖检查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6 09:15:59.0    阅读人次:10215次    【打印本稿

1. 招标条件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对65MW汽轮发电机组揭大盖检查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内容:汽轮机揭大盖检查汽缸、汽封、转子、轴承、调节系统、油系统、汽水管道系统,必要时修理或更换相应零部件;发电机组盘车装置拆装,检查和测量齿轮、轴承、导向滑套、销轴等部件的磨损情况,必要时修理或更换;发电机组联轴器拆装;汽轮机组揭大盖过程中所有仪控设备拆装(含振动、位移、温度、压力、转速);发电机组轴心对中调整;汽轮机导汽管法兰拆装;汽轮机主体上关联的管、线及控制部件(含电磁阀)拆装;汽轮机揭盖所需要的汽缸密封脂供货;检修完成后清理现场。
2.2 工期要求:以招标方通知中标方的完全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绝对施工工期为15 天内,每逾期一天,应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初定开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7日,具体日期由发标人提前3日通知中标人。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相应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且使用方使用效果良好(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方案;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设备各项指标的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 9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三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哲 (李昭麟)
电  话:0598-8205098(15080586017)
传  真:0598-8205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