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闽光2016年炼铁3#高炉大修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15 16:16:24.0    阅读人次:9587次    【打印本稿

招标编号: 0624-1611107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16年三钢炼铁3#高炉大修防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主要内容:主要是对三钢3#高炉所有新安装及利旧的钢结构、管道、设备进行除锈防腐,招标内容包含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具、脚手架及超高等措施;除锈防腐前钢构、设备的清灰工作,施工完毕后施工垃圾的清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项目清单,如有不明确的施工范围及内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开工前现场确认。
2.2工期要求:本项目防腐工程随3#高炉大修主体工程进度同步施工,确保工程同期竣工并投入试生产;不得影响主体工程施工进度。
2.3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必须严格按本工程施工图和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施工,满足与发标人签订的技术协议以及《三钢生产设备外委防腐保温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提供类似防腐保温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使用方使用效果良好;
3.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方案;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各项指标的要求。
3.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评标办法
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5日 9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及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6
联 系 人:杨学彦、冯华
电    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    真:0591—87525335                 
邮    编: 350001            
开户银行:福建省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账    号:100012691890010001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哲
电  话:0598-8205098
传  真:0598-8205089
技术咨询联系人:罗南金  13599365860      邱恒明  13960573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