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X2017-031
日期: 2017 年 12 月 1 日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 公司对 炼钢厂连铸备件总承包 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1.标的物:
罗源闽光公司炼钢厂现有一台四机四流和一台五机五流连铸机,生产150mm×150 mm方坯。年产钢能力约160万吨。炼钢厂连铸机设备因图纸资料不全,申请连铸机常耗备件对外进行备件总承包。总承包范围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投标,投标人须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2.3 产品质量佳、企业信誉好、售后服务及时。
2.3 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2.4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本产品的能力即拥有必要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必须的厂房、机加工设备、检测设备等。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3年以上成功的运行业绩证明,售后服务及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开具收款收据)。汇入单位: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 建设银行福建省罗源县支行 ,账号: 3500 1616 8070 5956 9999 ,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 注明:“ 炼钢厂连铸备件 招标文件费”。
3.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1 日至 2017年 12月 7 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 至 11:00,下午15:00至17:30,持转账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3.4 邮购招标文件的,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与招标人联系。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12月 14 日 9 时 分,地点为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 。
4.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保证金
5.1 本次投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汇入单位: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建省罗源县支行,账号:3500 1616 8070 5956 9999。投标人在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炼钢厂连铸备件总承包招标编号为JX2017-031保证金) 。
5.2 请投标人于标书购买截止日(2017年12月7日)前将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送达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62575921),逾期递交无效。投标人必须用公司账户存款,并填写单位全称,不得填写个人名字,否则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滞后返还。投标人不交纳保证金或者保证金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钢内外网交易公告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动力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金港工业区1区 邮编:350600
电话:0591-62575750 传真: 0591-26989506
联系人:杨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