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闽光配置精轧除尘系统总承包工程

发布时间:2019-05-31 16:28:11.0    阅读人次:13901次    【打印本稿

漳州闽光配置精轧除尘系统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2019]建招第030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漳州闽光配置精轧除尘系统总承包工程的方案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漳州闽光配置精轧除尘系统总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本工程为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套精轧生产线粉尘治理环保设施,最大设计风量为60000m³/h,拟采用“气动混流净化设备和高频静电式除尘器”为主体治理设施,整体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可运行安全、平稳、可靠,保证满足连续工作、治理达标的要求。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内容的方案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设备的交付正常使用、保修等总承包。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由各投标人自行填报完成本项目的工期供招标人评审。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累积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能有效完成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厂家或具有本项目相应技术集成的公司,现场施工单位应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相应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1国家有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的许可证;
3.2.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投标人没有正在进行或将要发生的对投标人不利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3.2.5投标人应不属于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6应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2.7投标人近三年来在实施的合同中没有受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近5年同类工程(“气动混流净化设备和高频静电式除尘器”)成功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31日至6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综合计划技改科领取招标文件。(外地投标人可凭报名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基建技改部3楼会议室(三明市梅列区青山三村15幢,三明十中正门对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张夏卿  严朝章
电 话: 0598-8205359 0598-8205378
技术交流漳州闽光 王世惠 13860556598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