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钢(集团)销售部废旧物资销售招议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02 16:16:03.0    阅读人次:11733次    【打印本稿

福建三钢(集团)销售部废旧物资销售招议标公告

                                                                                    标书编号:20161201

我公司对三化公司造气车间的新造气炉渣(含富氧炉渣)、泥煤进行招标销售,请有资质的单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后予以报价

一、本次招标销售产品的质量、数量及物资使用范围:新造气炉渣(含富氧炉渣)每月约有3000吨左右、泥煤每月约有1000吨左右,以现场实物为准。买方不得以造气炉燃煤品种改变、炉渣水份高、热值低、杂质多、天气影响及车辆等任何事由,不及时清拉炉渣、泥煤影响三化的正常生产,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经销单位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法定权利,投标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弃标公司沙县文荣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包括以其他公司名义),一经查实,当即取消投标资格及结果,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三、领取标书时间:请于2016年12月23日前持单位介绍信到到三钢(集团)销售部化产品科领取标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26日下午4时00分前,将报价的标书送达销售公司黄慧珠处(电话:0598-8205518)。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人员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报价书的同时应交纳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可冲抵货款或未中标者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五、开标的时间、地点:

1、于2016年12月27日上午10时在三钢销售公司2楼会议室开标。

2、投标人必须指派代表参会,若有缺席,我司有权认定该单位的本次投标无效。

3、中标人在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三钢(集团)销售部化产品科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则视同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4、中标人在与我司签订合同时,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提货结束后,可以冲抵货款。

5、中标人应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付清货款并完成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三钢外网发布。

招标单位:福建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   

     联系人:杨辉民       联系电话:05988208438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