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区域120m³高炉及配套系统设备、钢结构、厂房建筑及设备基础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05 17:20:40.0    阅读人次:13922次    【打印本稿

招标公告

集安(奇信镍业)区域120m³高炉及配套系统设备、钢结构、厂房建筑及设备基础拆除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集安铁厂原厂区内。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所对应项目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3招标项目施工工期:工期2个月。

2.4工程质量要求:详见工程招标标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相关专业施工资质。

3.2施工单位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特种行业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施工力量、专业技术;

3.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三钢或三安开除或年度评审不合格的单位不能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 6  日至20164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7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机动部设备管理科(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美溪村)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4 14 9 0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机动部设备管理科(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美溪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到场核验登记。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美溪村  

邮编: 362411 ;电话: 0595-68869923  ;联系人: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