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0624-16110858
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福建三钢烧结厂220m2烧结机烟道余热装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1 项目主要内容:主要是对三钢烧结厂220 m2烧结机大、小两条烟道内置式热管换热器进行外置改造。本项目包含工程设计、设备成套供货、原设备拆除和新设备的安装调试,使设备各项技术指标达标并正常运行,同时负责完成压力容器及管道的监检、取证等工作;
2.2 供货及安装:中标后三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新设备到达三钢烧结厂一个月内完成安装。
2.3质量要求:项目完成后,能满足我司提出的技术参数要求,产生中压1.96Mpa、320℃以上的蒸汽,蒸汽产量≥8.5t/h。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的设备故障由投标人免费提供维修服务。
3.1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余热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等相应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提供烧结机大烟道余热装置改造的相关业绩,且使用方使用效果良好(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对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投标时需提供详细方案;
3.5投标人应保证在本工程中所实施的技术、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发标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设备各项指标的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06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可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购买人信息的传真件获得招标文件的电子版(电子邮件)。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 9时 00 分,地点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动力部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6
联 系 人:杨学彦、冯华
电 话:0591--87539904、87548640
传 真:0591—87525335
邮 编: 350001
开户银行:福建省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账 号:100012691890010001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哲
电 话:0598-8205098
传 真:0598-8205089
技术咨询联系人:江荣才 13559885137 易安南 1386056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