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17 07:40:00.0 阅读人次:14269次 【打印本稿】
废旧物资招标书
招标书编号:LYMG(FJ)2015002
一、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回收、处理废旧物资的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2、投标单位投标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领取标书时间。
请于2015年11月18日前到罗源闽光钢铁有限公司备件组周国新(0591-62575912)处领取标书。
三、看货时间。
定于2015年11月1 8日15时,投标单位人员(物资回收经销单位授权的唯一代表)在公司一楼门口集中,由公司相关人员带往现场看货。
四、投标书提交截止时间。
1、投标单位应于2015年11月18日16时前将投标书送达公司备件组(电话:0591-62575912),逾期递交的无效。
2、在投标书截标前,投标单位可以补充、修改投标书,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书的组成部分。
3、投标单位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书,应当在截标前书面通知我司。
五、中标单位应当自收到我司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书和中标单位的投标书与我司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否则视为弃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中标单位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货,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货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取消中标单位今后的废旧物资回收经销资格,不可抗力除外。
七、请以人民币一次性报价,报价单附后。
八、中标单位全部过磅或计数后交完货款,全部装车运走。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数量(约) |
单位 |
计量方式 |
单价 (元/吨) |
看货地点 |
备注 |
1 |
废油 |
|
40 |
吨 |
过磅 |
|
仓库 |
具体数量以实物为准 |
(1)投标单位投标时应出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类别必须包括HW08。 (2)油出售需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废旧油出售都需要办理危险品转移联单。 (3)油品品质状况以现场实际看货为准。 |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6日
联系人:周国新 13515980195 报价单位联系人:
电话:0591-62575912 报价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罗源开发区金港工业区一区 报价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