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钢游客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建设规模:三钢游客中心装修工程;标段数量:一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技术要求等全部承包范围施工、保修总承包。
2.3.1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三钢游客中心二次装修(不含内部家具、家电、外墙铝合金窗、电梯),总装修面积约1600㎡。
2.3.2工程承包范围:中标人负责招标人提供的全部施工图纸的工程量、图纸外的变更工程量及其它零星工程的材料供货、施工、保修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合同生效后110个日历天。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不含税)。累积计算,封顶20万元 。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5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建筑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近5年内(2014年1月至2019年7月)竣工的景区游客中心、会议中心或三星级以上酒店的装修业绩(要求单项工程合同建筑总面积≥500m²且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为准,及其它能体现业绩参数的图纸或技术附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工程业绩规模参数,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3.7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0投标人报名后必须到招标人项目所在地进行技术交流,并取得由招标人出具的技术交流证明材料,未在约定日期参加现场踏勘同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交流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无效标。技术交流时间:2019年9月11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4日至2019年9 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部综合计划技改科领取招标文件。外地投标人可凭报名信息(传真件)获得投标文件电子版。
5. 现场踏勘
6. 评标办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8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部三楼会议室(福建省三明市三钢青山三村15幢)。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
联系人: 张夏卿 严朝章
电 话: 0598-8205359 0598-8205378
传 真:0598-820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