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8 10:53:03.0 阅读人次:19184次 【打印本稿】
泉州闽光汽车取样机智能集样系统工程
1.招标条件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计量部汽车取样机智能集
样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
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质量计量部;
工程建设规模:见《汽车取样机智能集样系统技术要求》;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投标人负责泉州闽光质量计量部汽车取样机智能集样系统的设计、新增制样系统的生产供货、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及其它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汽车取样机智能集样系统技术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如有):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合同生效后60天 ,施工工期20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和《汽车取样机智能集样系统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资质和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同类型或类似智能化工程方面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使用方使用效果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汇入单位: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湖头支行,账号:13-561201040002482,转帐汇款时务必在备注中写明:“QZMG-JDWA200501招标文件费”。必须以投标单位公司名义(不得以个人账户)向招标方指定账户缴交标书费。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5月28日至 6月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 5:30时,持转账汇款凭证到泉州闽光企业管理科购买招标文件。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凭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与招标人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 年 6 月 19 日 9 时0 分,地点为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科。联系人:企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95-68869033。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6月19日9:00在泉州闽光行政办公楼三楼人力资源管理部会议室开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三钢外网交易公告(www.fjsg.com.cn)、泉州闽光外网:(www.sgqzmg.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安溪县湖头镇
联系人: 泉州闽光企业管理科
电 话: 0595-68869033
传 真: 0595-68869191
2020年 5 月 27日